文艺人才“唯大师是举”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唯才是举”将谱写新时代
2019-04-0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开头指出: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现就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意见》首先确定了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人才评价制度,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总体要求。 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 实行分类评价 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突出品德评价 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抵制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 科学设置评价标准 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01 创新多元评价方式。 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 02 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 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 03 畅通人才评价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 04 促进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有机衔接。 按照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要求,在各类工程项目、科技计划、机构平台等评审评估中加强人才评价,完善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急难险重工作中评价、识别人才机制。 《意见》中还指出,要避免简单通过计划头衔评价人才,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这无疑意味着诸如大师之类的“计划头衔”将不再是评价手艺人的唯一标准,文艺人才“荣誉等身”的现象也将被严格的控制和科学管理。 这也意味着原来的一纸“大师”证书,既能代表艺术水平,又能引领技艺创新,既能从事理论研究,又能掌握市场资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文艺人才将会被严格按照科学分类标准进行划分,坚决杜绝不科学、不合理的“重复评价”机制。 最后,《意见》里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的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社会力量重要作用,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就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意见》发出后不久,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便立即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一时间对《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细化落地。 明确职称评价导向 突出品德评价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品德评价正向激励机制。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改进能力素质评价 树立以用为本导向,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资格条件,坚持干什么、评什么,重能力、重水平、重实践。破除唯学历倾向,科学设置学历、专业等申报条件,除有职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外,对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能胜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所学专业不作硬性要求,非本专业学历予以认可。破除唯资历倾向,合理设置工作年限要求,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和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除唯论文倾向,按系列、层级、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合理设置论文条件。对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理论性强、研究属性明显的职称系列,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工程技术、艺术、翻译、工艺美术等应用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论文不作限制性要求。对申报初、中级职称和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实行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艺术作品、设计文件、教案、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科研成果要求。 注重科学分类评价 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专业)制定或修订省职称评价标准。 创新重点人才群体职称评价 1 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 2 完善优秀青年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3 推进乡土人才职称评价 4 对基层一线实行政策倾斜 完善职称评价机制 01 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社会评价和国际同行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 02 拓展和规范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03 有序推进职称评审权下放。 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扩大市、县(市、区)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向创新创业能力强、行业人才密集度高、职称工作基础好的设区市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向县(市、区)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 通过细则可见,此次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强、速度之快,堪称是史无前例。文艺人才“唯大师是举”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唯才是举”将谱写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