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8/6号公告称,对原产自中国的日用陶瓷产品(土耳其语:Porselenden ve Seramikten Sofra ve Mutfak E?yas?)作出反倾销终裁:涉案产品的进口对土耳其构成倾销并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企业基于CIF价格征收8%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6911.10.00.00.11、6911.10 .00.00.12、6911.10.00.00.19、6912.00.21.00.00、6912.00.23.00.00、6912.00.25.00.11、6912.00.25.00.12、6912.00.25.00.19 和6912.00.29.00.00。
2016年9月24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6/38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日用陶瓷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