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美术职称评审亟须创新
史俊棠
中国工艺美术技术职称评审始于计划经济年代,原来最高职称是高级工艺美术师,为副高级别,现在有的地方也可以评“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了。其目的是为了给民间工艺从业人员应有的社会地位,可时至今日却味道大变,在利益的诱惑下,民间工艺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追名逐利的资本,原因是有了技术职称头衔作品就能卖好价钱。于是业者拼命追逐,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不是把精力放在专业上而是放在如何能搞到职称上,而真正默默无闻的民间工艺传承者,却无心也无力地随波逐流,一些政府部门和行业协(学)会也乐此不疲。于是,工艺美术行业技术职称又滥又乱,名不符实的大有人在,长此以往,不掌握民间技术真本领的“高职称”者漫天飞扬,真正能掌握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的人却是越来越少。
中国工艺美术从业人员应有一定的职称和荣誉,但要恰当其份,要符合行业实际,要有利于推动这一行业的传承与创新。目前存在的沽名钓誉的情况对民间工艺的传承实在有百害无一益。因此,工艺美术的技术职称评审亟须改革与创新。当前,首先要解决好技术传承后继无人的问题,对传统工艺从业人员建立一个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体系,尤其要注重对从业年限和技艺传承的考核。
民间传统工艺,只要有人愿意学艺就可定为承传人,必须有师傅或有家传,5年后可以由行业协(学)会对其进行以专业技术掌握情况为重点的考核,然后公示,符合条件的可由承传人晋升为合格承传人,这是评审初级技术职称的必要条件。再过5年,用同样办法考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为优秀承传人,这是评审中级技术职称的必要条件。当上优秀承传人,如开始招徒授艺,可称其为传承人(承传与传承,一字次序之不同,性质大不一样,要激励有本领的艺人招徒授艺,不愿授艺育人者永远是承传人,而当不了传承人)。5年后,带徒弟达到一定数量,并在传艺上有一定水平,通过考核、社会公示,可晋升为合格传承人,这是评审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必要条件。再5年后,徒弟数量增多,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通过定量性的考核公示,可评为优秀传承人(传承人、合格传承人、优秀传承人均属行业内荣誉称号),这是评审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必要条件。在优秀传承人中间,可推荐选拔行业大师,以及省级大师、国家级大师、国宝级大师。
此外,“工艺美术师”的职称称谓过于宽泛,应当在“工艺美术师”前面加上专业类别的限定,如“宜兴紫砂工艺美术师”、“惠山泥人工艺美术师”,这样利于明确从业人员的专业类别。这些评审工作,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都应交由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来做,并始终接受公众的监督。省级、国家级大师不能过多过滥,不够格的大师一多,假大师就会更多,国宝级大师是最高荣誉,原则上一个行业只能一人,过世后再补上,这样才能真正成为行业的宗师、泰斗,让社会上对其高山仰止,让业内人士感到难以企及、难以逾越。
这一整套评价办法,既符合民间传统工艺从业人员的实际,又有科学内涵,其最终目的是推动传承,延绵传统工艺行业。当然,具体的操作办法,及如何保护支持享有各种荣誉称号的民间艺人,则要根据各地各行业的特点来制订,不能同日而语。
(原载1月20日《中国改革报》)